江苏省南通市11月24日至12月4日出让教育路北等4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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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自然资规出告网[2023]第36号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4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R23014 教育路北、学田河东
78449.25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6 < 容积率 < 1.79 建筑密度 ≤ 25 35 ≤ 绿化率 70 30600 152980 400 (万元) R23015 深南路北、永通路东
86987.23 住宅/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1.62 < 容积率 < 1.91 建筑密度 ≤ 20 35 ≤ 绿化率 70 23390 116930 100 (万元) R23016 棉机路北、长泰路西地块一
68408.2 住宅/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1.62 < 容积率 < 1.8 建筑密度 ≤ 20 35 ≤ 绿化率 70 15240 76200 100 (万元) R23017 幸余路南、秦通路西
50071.98 住宅/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1.62 < 容积率 < 1.8 建筑密度 ≤ 20 35 ≤ 绿化率 70 10850 54220 100 (万元) 二、竞买资格:R23014地块: 竞买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含暂定二级)资质的境内企业。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 R23015、R23016、R23017地块: 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暂定二级)的企业,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04日 至2023年11月23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0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02日11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R23017;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2日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2日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4日15时00分;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2日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2日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4日14时00分;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2日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2日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4日11时00分;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2日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2日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4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R23014地块: 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2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日)内向崇川区人民政府指定账户缴纳开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可用同等金额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代),并持《网上交易竞得通知书》向崇川区人民政府申请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等情况的意见(联系人:钱佳 ;联系电话:18761764656),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须每天按延迟缴纳金额的1‰向崇川区人民政府缴纳违约金。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3个工作日(2023年12月7日)内完成资格审查,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超过资格审查截止期限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按照《南通市区经营性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处理。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崇川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意见和市住建局出具的竞买人资格审核意见(联系人:杨绍华;联系电话:13962808366)等材料。 (二)R23015地块: 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1日)内向崇川区人民政府指定账户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元(开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750万元、竣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750万元)(可用同等金额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代)(联系人:钱佳;联系电话:18761764656),并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佐证材料向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上述情况的意见(联系人:刘建新;联系电话:13328061566)。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须每天按延迟缴纳金额的1‰向崇川区人民政府缴纳违约金。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7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3日)内完成资格审查,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超过资格审查截止期限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按照《南通市区经营性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处理。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意见和崇川区人民政府出具的上述履约保证金缴款到位证明等材料。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0日)内与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2024年1月2日)内持《成交确认书》、《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R23016地块: 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1日)内向崇川区人民政府指定账户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300万元(开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50万元、竣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50万元)(可用同等金额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代)(联系人:钱佳;联系电话:18761764656),并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佐证材料向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上述情况的意见(联系人:刘建新;联系电话:13328061566)。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须每天按延迟缴纳金额的1‰向崇川区人民政府缴纳违约金。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7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3日)内完成资格审查,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超过资格审查截止期限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按照《南通市区经营性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处理。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意见和崇川区人民政府出具的上述履约保证金缴款到位证明等材料。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0日)内与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2024年1月2日)内持《成交确认书》、《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R23017地块: 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1日)内向崇川区人民政府指定账户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100万元(开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50万元、竣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50万元)(可用同等金额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代)(联系人:钱佳;联系电话:18761764656),并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佐证材料向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上述情况的意见(联系人:刘建新;联系电话:13328061566)。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须每天按延迟缴纳金额的1‰向崇川区人民政府缴纳违约金。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7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3日)内完成资格审查,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超过资格审查截止期限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按照《南通市区经营性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处理。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南通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意见和崇川区人民政府出具的上述履约保证金缴款到位证明等材料。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0日)内与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2024年1月2日)内持《成交确认书》、《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路150号
联系电话:0513-59001186、59001982
联系人:*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04日
2、地块编号:R23016;
3、地块编号:R23015;
4、地块编号:R2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