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12月05日至12月14日挂牌出让蒋王街道等11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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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本级挂[2023]16号
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GZ520 蒋王街道,东至七里沟路,南至文汇西路,西至规划滨河绿地,北至横三路
82955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05 建筑密度 ≤ 28 35 ≤ 绿化率 70 11480 57400 50 (万元) GZ521 维扬经济开发区,东至经四路、南至规划用地边界,西至扬子江北路,北至蜀冈路
32743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3 建筑密度 ≤ 28 35 ≤ 绿化率 70 4830 24150 50 (万元) GZ522 槐泗镇,东至经五路,南至新甘泉大道,西至弘扬北路,北至吉兴东路
46341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2 建筑密度 ≤ 28 35 ≤ 绿化率 70 3590 17950 50 (万元) GZ523 汤汪街道,东至甪里路,南至连运路,西至纵一路,北至横二路
70155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4 建筑密度 ≤ 25 35 ≤ 绿化率 70 11920 59600 50 (万元) GZ525 扬子津街道,南至东长河滨河绿地,东、西、北至规划用地边界
2647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2 建筑密度 ≤ 28 35 ≤ 绿化率 70 500 2500 50 (万元) GZ526 八里镇,东至规划用地边界,南至九龙湖南路,西至玉带河路,北至支路三
34043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1 建筑密度 ≤ 28 35 ≤ 绿化率 70 2510 12550 50 (万元) GZ527 八里镇,东至纵一路,南至九龙湖南路,西至规划用地边界,北至支路三
29527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1 建筑密度 ≤ 28 35 ≤ 绿化率 70 2130 10650 50 (万元) GZ528 生态科技新城,东至规划一路,南至迎宾大道,西至韩万河东路,北至规划二路
52451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35 建筑密度 ≤ 25 35 ≤ 绿化率 70 8900 44500 50 (万元) GZ529 生态科技新城,东至金湾路防护带,南至南部快速通道东延线防护带,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新庄河绿化带
78284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6 建筑密度 ≤ 25 35 ≤ 绿化率 70 15040 75200 50 (万元) GZ530 东至中兴路,南至学士路,西至引水河,北至规划用地边界
35502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05 建筑密度 ≤ 28 35 ≤ 绿化率 70 4030 20150 50 (万元) GZ531 东至太平路,南至物港路,西、北至规划用地边界
43731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1.2 建筑密度 ≤ 28 35 ≤ 绿化率 70 6150 30750 50 (万元)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符合下述条件的均可申请参与竞买。1、在扬州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有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且信用未依法依规修复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2、本批次住宅(商住)用地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出让金须为自有资金。3、GZ520号、GZ521号、GZ522号、GZ523号、GZ525号、GZ526号、GZ527号、GZ528号、GZ529号、GZ530号、GZ531号地块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5日 至2023年12月04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扬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z.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1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一号楼四楼),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GZ531;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3时20分;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3时00分;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2时40分;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2时20分;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2时00分;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1时40分;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1时20分;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1时00分;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0时40分;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0时20分;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在报名参与竞买住宅或商住地块时,须有《自有资金承诺书》,说明本企业竞买本地块所交纳的保证金、出让金为自有资金(非银行贷款、信托基金、保险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说明自有资金数额为该地块挂牌起始价所对应的出让价款。如资格后审不合格,按照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文件精神,自愿接受取消竞得资格,一年内在扬州市区(含江都区)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的处罚。2、竞买人须在报名时出具书面承诺,“(1)未在扬州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2)在取得本地块报价资格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或已依法依规完成信用修复。在取得本地块报价资格后至地块成交,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出现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将不再参与本地块的竞买活动;(3)同意本承诺向社会公示并终身负责。”地块成交前,竞买人经查实违反该承诺内容的,将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地块成交后,如竞得人经查实违反该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地块重新组织出让,如造成损失的,追究竞得人的赔偿责任。3、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一号楼四楼/扬州市文昌中路565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4-82087110、87342336
联系人:高先生、宋先生
开户单位:扬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交易系统自行选择 账号:交易系统自动生成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5日
2、地块编号:GZ530;
3、地块编号:GZ529;
4、地块编号:GZ528;
5、地块编号:GZ527;
6、地块编号:GZ526;
7、地块编号:GZ525;
8、地块编号:GZ523;
9、地块编号:GZ522;
10、地块编号:GZ521;
11、地块编号:GZ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