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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告字[2010]05号-盱眙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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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盱眙县人民政府批准,盱眙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七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供地条件
出让面积(m2)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比例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
XG10055
国槐大道东侧
鹏胜机械地块
现状
5787
工业用地
≥1.0
≥40%
≤13%
≤7%
12
55.5552
5元/m2或5元/m2的整倍数
XG10056
迎春大道北侧
蔚百世地块
现状
6057
工业用地
≥1.0
≥40%
≤13%
≤7%
12
58.1472
5元/m2或5元/m2的整倍数
XG10057
玉兰大道西侧
旭厚机器地块
现状
3331
工业用地
≥1.0
≥40%
≤13%
≤7%
7
31.9776
5元/m2或5元/m2的整倍数
XG10058
淮水路北侧
浩阔包装地块
现状
7211
工业用地
≥1.0
≥40%
≤13%
≤7%
14
69.2256
5元/m2或5元/m2的整倍数
XG10059
明祖陵镇
天瑜服饰地块
现状
2000
工业用地
≥1.0
≥45%
≤13%
≤7%
4
19.2000
5元/m2或5元/m2的整倍数
XG10060
明祖陵镇
天跃工贸地块
现状
2666
工业用地
≥1.0
≥45%
≤13%
≤7%
6
25.5936
5元/m2或5元/m2的整倍数
XG10061
明祖陵镇天顺建材地块
现状
2000
工业用地
≥1.0
≥45%
≤13%
≤7%
4
19.2000
5元/m2或5元/m2的整倍数

 
   二、申请竞买条件
   1、项目符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规划、建设、环保等主管部门规定的投资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
   3、申请人拟投资的项目在开发区内的,须经江苏省盱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查,符合经济开发区功能分区要求;同时必须符合出让地块使用条件设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4月9日,到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2日至2010年4月9日,到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9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4月9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挂牌时间自2010年4月2日至2010年4月12日16:00时,挂牌时间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实行有底价挂牌出让,不到底价不成交。
   2、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报名时收取的竞买保证金,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保证金视为定金,作为竞得人履约的保证,该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
   4、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契税和建筑规费全部由竞得人另外交纳。涉及拆迁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5、地块外部条件(水、电、路、排水等)均以现状为准。
   6、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的15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合同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7、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
   8、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或竞得人未能在下列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定金按50%予以退还:
   (1)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确定;
   (2)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9个月;
   (3)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6个月。
   9、规划设计详见规划、建设部门规划设计条件,建筑方案须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0、地块内外涉及电力线路的,建筑高度、安全距离等须符合电力管理部门要求。
   11、本次挂牌的工业项目用地,竞得人应当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开始动工建设,一年内建成投产。
   12、单位用地指标须符合《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06年版)》要求。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网址:www.jsxygt.gov.cn
   联系电话:0517-88266625、88266066、88889983、13770440880
   联系人:周先生、王先生
   开户单位: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江苏盱眙农村合作银行
   帐  号:3208300101201000042915
 
 
                                                        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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