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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1月18日拍卖出让春台路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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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自然资告字〔2023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决定出让庆自然出字[2023]07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土 地 位 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叫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庆自然出字〔2023 075

东至春台路,南黄浦路绿化带,西至规划用地,北至新缘小区、长风花园

20390.83

30.59)

商业金融用地(0902)

1.5≤容积率≤2.5

30%

≥20%

40

1734万元(56.7/亩)

 

350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组织的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竞买。

   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竞买。

三、出让方式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至报名截止,如有3家以上(含3家)报名,按期拍卖;如有2家报名,转为现场竞价;不足2家报名,转为挂牌〕。

   四、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接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受土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不以对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4110日至2023116日到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老峰镇孵化园C14012室)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经开区财政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老峰镇孵化园C14012室)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或现场竞价)方式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11611时前,竞买人持保证金收据到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116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12411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124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人在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或现场竞价)日期:2024118日上午900。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挂牌日期:2024116日至 2024126日,挂牌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4126日上午9:00

    2、出让活动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3、竞买人须于出让活动时间前20分钟到达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候。由工作人员组织进入出让活动现场。

七、特别提示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2、竞得人须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

3地上建筑物不得对外销售,必须全部自持。

4、受让人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非经出让方批准,受让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5、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交地,由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向竞得人现状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6、用地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要求为准。

7、竞买申请人除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其他土地供应条件详见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

3、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4、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1、联系方式

  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0556-5321105

  2、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支行  账  号:20000217334510300000018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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