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宜土工告字[2010] 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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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0G112 | 宜兴经济开发区杏庄路与规划道路交叉口西南侧 | 70053 | 工业 | 0.80<容积率<1.20 | ≥50 | ≤15 | 50 | 282 | 2823.1359 | 35万元或35万元的整数倍 |
1、编号:2010G112
建设内容:厂房
投资强度:54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宜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对已参加预申请用地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预申请承诺的价格,否则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01月16日,到宜兴市国土资源局606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1月17日至2011年01月26日,到宜兴市国土资源局606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26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1月2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宜兴市国土资源局七楼宜兴市土地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G112地块:2011年01月17日9时30分 至2011年01月28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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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305号606室
联系电话:0510-87920283
联 系 人:刘建华、周淑萍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2月28日
201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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