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3月17日至3月27日拍卖出让壶镇镇团结村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4-02-26

关键字:

缙告字〔2024〕8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壶镇镇2020-7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壶镇镇团结村

(二)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三)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四)出让面积:总用地面积为7175.96平方米,其中出让用地面积为6705.44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470.52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不参与经济技术指标平衡。

(五)容积率:大于等于1.95小于等于2.0

(六)绿地率:大于等于5%。

(七)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7%小于等于40%

(八)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2.0

(九)总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13075.608-13410.88平方米。

(十)出让起始价为972.29万元,竞买保证金为486.145万元,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十一)本地块采取带概念设计方案出让,具体详见地块总平面规划图(概念设计方案)。

本地块建房项目地块采用限购价,固定单价2740元/平方米的房屋面积为4224平方米固定单价1800元/平方米的房屋面积912.81平方米;其余面积市场销售备案均价为5750元/平方米。车库共48个,市场销售备案均10万元/个

具体规划指标等要求以《壶镇镇2020-79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缙资规条〔202407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申请人竞得地块使用权后如在缙云县范围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时需按照《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申请》。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图等)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17日16时30分至2024年3月25日16时30分,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16时3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https://www.zjzrzyjy.com);挂牌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16时30分至2024年3月27日16时30分。

(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七、本次挂牌设有底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挂牌成交价仅为该宗地块的地价款,相关税费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地块的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三)土地出让面积以规划核实、用地复核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壶镇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土地利用窗口(30号窗口

联系电话:13754294550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应先生  李女士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6日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