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当国土出让告字[2010]22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28

关键字:

  经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当土拍2010-23号 宗地面积:  29890.93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城蓝湾小区北侧,行春路东侧,振兴路西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1.5 建筑密度(%):  ≤2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5000万元
 场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起始价:  630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竞得方需在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2、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1年1月26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1年1月 26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9时至2011年1月28日15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30日2011年01月18日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二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30日2011年01月18日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1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1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1月19日10时00分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按50%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建筑退让:详见用地红线图中的建筑红线。同时,确保建筑对北侧保留建筑的日照影响满足规范要求。高层建筑的布设应满足黄山塔与凌云塔的视廊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振兴路20号)
    联 系 人:聂先生 孙小姐
    联系电话:(0555) 6741229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当涂县支行
    银行帐号:1561601021000237682 34001656008050346169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