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浦国土告字[2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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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蒋义线以西C-1011地块 | 宗地面积: | 4427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长乐路以东、狮岩路以南、蒋义线以西、中园路以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25-30 | 建筑限高(米): | ≤60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出让年限:商业金融业40年、居住70年。地块商业建筑总面积不得大于100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总面积的70%以上;允许建设防灾、人民防空或停车需要的地下室,不得建设其他功能的地下室,地下室不计容积率。(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31日 至 2011年01月19日 到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环城南路221号)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19日 至 2011年01月19日 到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1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19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01月20日09时00分 在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竞买价达不到底价的,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底价为挂牌起始价,设有挂牌底价),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节假日照常上班)。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月28日16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参加挂牌竞买申请。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8日16时。
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土地出让金缴入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国库专户
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竞买价达不到底价的,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底价为挂牌起始价,设有挂牌底价),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节假日照常上班)。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月28日16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参加挂牌竞买申请。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8日16时。
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土地出让金缴入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国库专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群霞 唐丽燕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3001677435056001888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群霞 唐丽燕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3001677435056001888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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