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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萧土工出〔2011〕1—14号地块)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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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受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的委托,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萧土工出〔2011〕1—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用途、产业要求
竞买
保证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投资强度要求
备注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萧土工出〔2011〕
1号
浦阳镇
桃北新村、尖山村
总面积为1604平方米,出让面积1154平方米
工业用地(金属工具制造业)
人民币10万元
 0.8以上、1.5以下
70%以下
15%~20%
50年
建设规模必须符合国家和杭州市萧山区的有关规定,项目须经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
以净地挂牌出让
萧土工出〔2011〕
2号
总面积为2010平方米,出让面积1694平方米
人民币15万元
萧土工出〔2011〕
3号
总面积为2043平方米,出让面积1781平方米
人民币15万元
萧土工出〔2011〕
4号
总面积为2052平方米,出让面积1748平方米
人民币15万元
萧土工出〔2011〕
5号
总面积为2392平方米,出让面积1717平方米
人民币15万元
萧土工出〔2011〕
6号
总面积为2498平方米,出让面积2113平方米
人民币15万
萧土工出〔2011〕
7号
浦阳镇
桃北新村
总面积为2673平方米,出让面积2372平方米
人民币15万
萧土工出〔2011〕
8号
浦阳镇
桃北新村、尖山村
总面积为2780平方米,出让面积2273平方米
工业用地(金属工具制造业)
人民币20万元
 0.8以上、1.5以下
70%以下
15%~20%
50年
建设规模必须符合国家和杭州市萧山区的有关规定,项目须经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
以净地挂牌出让
萧土工出〔2011〕
9号
浦阳镇
桃北新村
总面积为2892平方米,出让面积2448平方米
人民币20万元
萧土工出〔2011〕
10号
浦阳镇
桃北新村、尖山村
总面积为3004平方米,出让面积2777平方米
人民币25万元
萧土工出〔2011〕
11号
总面积为5308平方米,出让面积3289平方米
人民币35万元
萧土工出〔2011〕
12号
浦阳镇
桃北新村
总面积为7480平方米,出让面积7480平方米
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人民币70万元
1.0以上、2.0以下
50%以下
萧土工出〔2011〕
13号
浦阳镇
桃北新村、尖山村
总面积为12759平方米,出让面积12397平方米
工业用地(金属工具制造业)
人民币100万
0.8以上、1.5以下
70%以下
萧土工出〔2011〕
14号
浦阳镇
桃北新村
总面积为13448平方米,出让面积13210平方米
人民币105万
  地块的其他条件及挂牌出让起始价详见挂牌文件。上述地块发证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参加萧土工出〔2011〕1—14号地块的竞买人资格:详见挂牌文件。凡符合萧土工出〔2011〕1—14号地块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者必须符合各自的资格要求。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竞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于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时一并申请,并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区外企业竞得的必须成立新公司),申请人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申请备案(原提交的备案申请表由交易中心交给出让人)。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先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的内容成立新公司后,再由出让人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出让人申请约定一致。
  土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买人资格由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负责认定。
  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20101228公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115日至2011126日(工作日),到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挂牌人)的土地交易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1115日至2011126日(工作日)止,到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的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六、竞买人资格审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挂牌人在20111261600分(工作日)前发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竞买资 格。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金额及截止时间
  1、萧土工出〔2011〕1号地块为人民币10万元整(用汇票交纳);
  2、萧土工出〔2011〕2号地块为人民币15万元整(用汇票交纳);
  3、萧土工出〔2011〕3号地块为人民币15万元整(用汇票交纳);
  4、萧土工出〔2011〕4号地块为人民币15万元整(用汇票交纳);
  5、萧土工出〔2011〕5号地块为人民币15万元整(用汇票交纳);
  6、萧土工出〔2011〕6号地块为人民币15万元整(用汇票交纳);
  7、萧土工出〔2011〕7号地块为人民币15万元整(用汇票交纳);
  8、萧土工出〔2011〕8号地块为人民币20万元整(用汇票交纳);
  9、萧土工出〔2011〕9号地块为人民币20万元整(用汇票交纳);
  10、萧土工出〔2011〕10号地块为人民币25万元整(用汇票交纳);
  11、萧土工出〔2011〕11号地块为人民币35万元整(用汇票交纳);
  12、萧土工出〔2011〕12号地块为人民币70万元整(用汇票交纳);
  13、萧土工出〔2011〕13号地块为人民币100万元整(用汇票交纳);
  14、萧土工出〔2011〕14号地块为人民币105万元整(用汇票交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萧土工出〔2011〕1—14号地块:20111261600分;
  帐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汇缴专户
  帐    号:95120155260000108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萧山东门支行
  联系人:杨静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318号(萧山区财政局5楼5012室)
  联系电话:0571-82752995 
  八、挂牌地点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35号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三楼、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的土地交易窗口。
  地块挂牌时间和截止时间分别为:
  萧土工出〔2011〕1—14号地块:2011117日至20111281430分(工作日)止;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挂牌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挂牌活动时间相应顺延,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十、联系方式
  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联系人:朱先生 赵小姐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育才北路508号
  联系电话:0571—82735806
  挂牌人: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35号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三楼、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的土地交易窗口
  联系电话:0571-82899320 ;传真: 0571-82899320
 
 
 
 
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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