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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9月26日拍卖出让南城遂松路与水蜡公路东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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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土告字〔2024〕46

 

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4年92615以拍卖方式出让丽水南城SGN-03-19-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规划指标等要求:

序号

地块

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建筑

高度

(米)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丽水南城SGN-03-19-3地块

丽水南城遂松路与水蜡公路东南侧

16707

仓储用地(堆场类)

50年

0.2

40-60

15-20

50

908

454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二、其他相关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

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土地产出(万元/亩)

1

丽水南城SGN-03-19-3地块

30

6

60

 

三、竞买对象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拍卖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申请人竞得地块使用权后如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时需按照《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申请》。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916日到2024年926,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及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交申请。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拍卖报价时间为2024年92615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款的3%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二)该地块的成交价款即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不含相关税费)。 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三)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78-2990205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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