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桐土储出告字[201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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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桐庐县人民政府批准,桐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桐庐县分水镇13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1456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桐庐县分水镇13号地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1.85 | 建筑密度(%): | 20-30 |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22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610万元 | 加价幅度: | 15万元 | ||||||
备注: | 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居住7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报名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成交后,未在桐庐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的,必须在桐庐县依法注册成立地块的项目开发公司,且竞得人在项目公司中所占的股份必须大于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报名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成交后,未在桐庐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的,必须在桐庐县依法注册成立地块的项目开发公司,且竞得人在项目公司中所占的股份必须大于50%。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29日 至 2011年01月17日 到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29日 至 2011年01月17日 到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17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17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1月17日16时00分 在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六楼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64217661
开户单位:桐庐县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17135053004225
联系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六楼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64217661
开户单位:桐庐县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17135053004225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20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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