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金让告字[20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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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JG402 | 沿河路南侧、建设路北侧、公安局东侧、三河路西侧 | 27369 | 商住 | ≤2.8 | ≤30 | ≥35 | 70 | 4000 | 4930 | 50 |
JG403 | 建设路北侧、衡阳路东侧、老城西小学校园 | 10440 | 商住 | ≤2.2 | ≤30 | ≥35 | 70 | 1500 | 1720 | 20 |
JG404 | 黎城路东侧、农抗河西侧、神华大道南侧、老新建河北侧 | 26881 | 商住 | ≤2.3 | ≤30 | ≥35 | 70 | 2000 | 2815 | 20 |
JG407 | 黎城路东侧、农抗河西侧、神华大道南侧、老新建河北侧 | 37380 | 商住 | ≤1.5 | ≤40 | ≥25 | 70 | 1000 | 1800 | 2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各出让地块建筑容积率必须大于1。
二、竞买资格: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以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须签订书面竞买协议,协议中应注明出资人各方出资比例、新公司成立时间及名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2、竞得人必须依法在我县注册独立核算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企业才可开发建设,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3、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1月15日至2011年02月01日,到神华大道201号(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1月26日至2011年02月01日,到神华大道(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2月01日10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2月01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神华大道201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JG402地块:2011年01月26日9时 至2011年02月10日15时;
2、JG403地块:2011年01月26日9时 至2011年02月10日15时;
3、JG404地块:2011年01月26日9时 至2011年02月10日15时;
4、JG407地块:2011年01月26日9时 至2011年02月10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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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活动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神华大道201号
联系电话:0517-86930031
联 系 人:周建华 万宝春
开户单位:金湖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县支行
账 号:32001728136051138673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01月06日
2011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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