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11月27日至12月6日挂牌出让大港航空学院以北等10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
镇自然资挂[2024]5号
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0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2024-5-3(G2407) 京江路以南、港前路以东
46641 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 < 容积率 ≤ 1.5 建筑密度 ≤ 30 建筑限高 ≤ 36 30 ≤ 绿化率 70 6600 32881.67 20 (元/建筑平方米) 2024-5-4(G2408) 二道河路以西、京江路以南
59096 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 < 容积率 ≤ 1.5 建筑密度 ≤ 30 建筑限高 ≤ 36 30 ≤ 绿化率 70 8300 41219.46 20 (元/建筑平方米) 2024-5-5(G2409) 港前路以东、百花路以北
45345 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 < 容积率 ≤ 1.5 建筑密度 ≤ 30 建筑限高 ≤ 36 30 ≤ 绿化率 70 6600 32648.16 20 (元/建筑平方米) 2024-5-7(G2410) 茅以升路以西
79605 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 < 容积率 ≤ 1.2 建筑密度 ≤ 32 建筑限高 ≤ 24 30 ≤ 绿化率 70 8300 41076.18 20 (元/建筑平方米) 2024-5-2(J2402) 禹山路以南
27939 商住/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 < 容积率 ≤ 1.05 建筑密度 ≤ 32 建筑限高 ≤ 24 30 ≤ 绿化率 70 2800 13787.45 20 (元/建筑平方米) 2024-5-6(J2403) 京口路以北、京岘山路以西
20889 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 < 容积率 ≤ 1.1 建筑密度 ≤ 32 建筑限高 ≤ 15 30 ≤ 绿化率 70 2600 12637.35 20 (元/建筑平方米) 2024-5-1(R2409) 长山学校以南、御桥港路以东
64547 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 < 容积率 ≤ 1.3 建筑密度 ≤ 30 建筑限高 ≤ 24 30 ≤ 绿化率 70 8800 43633.72 20 (元/建筑平方米) 2024-5-8(X2404) 玉烛路以北、晋元大道以东
51563 商住/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 < 容积率 ≤ 1.3 建筑密度 ≤ 30 建筑限高 ≤ 24 30 ≤ 绿化率 70 5700 28153.02 20 (元/建筑平方米) 2024-5-9(X2405) 大港二小南、烟墩山路以西
59940 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 < 容积率 ≤ 1.3 建筑密度 ≤ 30 建筑限高 ≤ 36 30 ≤ 绿化率 70 5000 24935.04 20 (元/建筑平方米) 2024-5-10(X2406) 大港航空学院以北、通济路以东
104233 商住/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 < 容积率 ≤ 1.5 建筑密度 ≤ 30 建筑限高 ≤ 36 30 ≤ 绿化率 70 9400 46904.7 20 (元/建筑平方米)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本次出让规划指标要求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执行。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建设。(详见附表和出让文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用地正在查处或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买资格。 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保证金不是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或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5. 经资审合格,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取得正式竞买资格。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申请书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全资)、成立时间等内容。否则,竞得后不得申请变更土地受让人。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06日 至2024年11月26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2.186.84.211:8180/view/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04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0.60.42:8180/),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X2406;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10时00分;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09时55分;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09时50分;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09时15分;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09时40分;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09时20分;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09时45分;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09时35分;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09时25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在受让人按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履行受让宗地交付手续;提前缴清的,可以提前交付土地并办理土地手续。受让人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金,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三)住宅套型建筑面积比例执行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规定,不得建设国家管控的别墅类住宅。 (四)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实地踏勘。 (五)X2406地块内1栋建筑物部分已建成,建筑物保持现状不得拆除,保留建筑物作价611.3万元。建筑物价款不包含在土地价款中,地块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以上述价格收购地块保留建构筑物。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负责地块的安全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和消防验收等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1-88058965
联系人:周女士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06日
2、地块编号:X2405;
3、地块编号:X2404;
4、地块编号:R2409;
5、地块编号:J2403;
6、地块编号:J2402;
7、地块编号:G2410;
8、地块编号:G2409;
9、地块编号:G2408;
10、地块编号:G2407;
- ·
- ·
- ·
- ·
- ·
- ·
- ·
- ·
- ·
- ·芜湖土储谋篇2023,主动对接浙系品
- ·淮北地产走进品牌浙商,精准推进多
- ·濉溪地产主动应对下行行情,精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