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绍县土资拍告字[201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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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滨海2010-01地块 | 宗地面积: | 305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支一路以北,汇商路以东 |
出让年限: | 4070年 | 容积率: | 2.4-2.8 | 建筑密度(%): | ≤32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60万元 | ||
场地平整:场外基本具备通路、通水、通电等施工条件,场内场地已平整,按现状交地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4222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05日 至 2011年01月18日 到 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320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18日 至 2011年01月18日 到 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320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1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18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1月19日09时30分 在 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一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七、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保证金交纳凭证(请使用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
7、独立申请的还应持《独立竞买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8、联合申请的还应持《联合竞买协议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9、其它有关材料。
七、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保证金交纳凭证(请使用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
7、独立申请的还应持《独立竞买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8、联合申请的还应持《联合竞买协议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9、其它有关材料。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320室)
联 系 人:章月兰 、章利伟
联系电话:0575—84138505
开户单位: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201000034808043
联系地址: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320室)
联 系 人:章月兰 、章利伟
联系电话:0575—84138505
开户单位: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201000034808043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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