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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绍县土资拍告字[2010]16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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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滨海2010-01地块 宗地面积:  30548平方米 宗地坐落:  支一路以北,汇商路以东
出让年限:  4070年 容积率:  2.4-2.8 建筑密度(%):  ≤32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60万元
 场地平整:场外基本具备通路、通水、通电等施工条件,场内场地已平整,按现状交地 基础设施:
起始价:  4222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05日2011年01月18日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320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18日2011年01月18日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320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1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18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1月19日09时30分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一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七、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保证金交纳凭证(请使用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
    7、独立申请的还应持《独立竞买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8、联合申请的还应持《联合竞买协议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9、其它有关材料。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320室)
    联 系 人:章月兰 、章利伟
    联系电话:0575—84138505
    开户单位: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201000034808043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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