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慈土资告〔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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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国道1#地块位于浒山街道,东至鸣山水厂及浙江东瑞置业有限公司、南至国道、西至客运西站及鸣山村宅基地、北至鸣山新村及规划解放街。
(二)南二环路1#地块位于浒山街道,东至车站路、南至河及慈溪市人民法院、西至道路及慈溪市人民法院、北至南二环线。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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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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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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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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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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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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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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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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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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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总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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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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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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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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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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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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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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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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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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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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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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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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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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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二环路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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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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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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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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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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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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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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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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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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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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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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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宗地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或具有慈溪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允许参与该地块竞买证明的企业,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2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缴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六、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2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国土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财务窗口交纳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9日下午3: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2月9日下午3: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实施监管。挂牌时间为:2011年1月26日至2011年2月11日(1月29日照常上班,春节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宗地范围内(包括地上、地下)的电力线、通信线、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 付。
(二)出让宗地建设项目按《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配建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社区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要求:竞买单位以本单位开??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为成交额的20%)和出让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付款期限: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六)动工及竣工时间: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开发建设期限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十八个月。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让人: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74-63829993
联系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监督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4-63989921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账 号:7336210182600034034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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