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肥西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合国土资告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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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肥西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肥西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肥西[2011]1号 | 宗地面积: | 178213.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天海路交口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3 | 建筑密度(%): | ≤20 | ||||
绿化率(%): | ≥4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1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 |||||||||
起始价: | 3000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详情请登陆肥西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fxgt.gov.cn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06日 至 2011年02月14日 到 安徽省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肥西县国土资源局五楼509室土地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06日 至 2011年02月14日 到 安徽省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肥西县国土资源局五楼509室土地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2月14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2月14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2月16日16时00分 在 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原合肥市委办公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肥西县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文件。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后,与肥西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4、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家,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采取“挂牌”或“竞价”方式供应。
5、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定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将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6、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须提前向县国土资源局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7、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8、竞得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9、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肥西县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文件。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后,与肥西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4、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家,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采取“挂牌”或“竞价”方式供应。
5、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定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将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6、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须提前向县国土资源局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7、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8、竞得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9、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徽省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肥西县国土资源局五楼509室土地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工、秦工
联系电话:0551-8829023
开户单位: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合肥邮电大厦支行
银行帐号:7326310182600044698
联系地址:安徽省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肥西县国土资源局五楼509室土地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工、秦工
联系电话:0551-8829023
开户单位: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合肥邮电大厦支行
银行帐号:7326310182600044698
安徽省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肥西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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