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苍土告字[2011]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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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龙港镇中心区A-2-07地块 | 宗地面积: | 157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北,龙宜大道以东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2.6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22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宗地编号: | 龙港镇中心区A-2-08地块 | 宗地面积: | 104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北,达到街以东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2.2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11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宗地编号: | 龙港镇中心区A-2-A地块 | 宗地面积: | 618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港镇龙宜大道以东,通园路以南,公园街以西,文化路以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2.3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6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68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A、A-2-07两地块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苍南县龙港中心区A-2-08地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A、A-2-07两地块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苍南县龙港中心区A-2-08地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10日 至 2011年01月23日 到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24日 至 2011年01月26日 到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26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26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1月26日15时00分 在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203284029200238885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203284029200238885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