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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1月12日至1月22日挂牌出让洞头区北岙片区中心渔港A-19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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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资规告字〔20240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洞头区北岙片区中心渔港A-1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名称:

洞头区北岙片区中心渔港A-19地块

宗地面积:

3162.7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洞头区北岙片区中心渔港A-19地块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1

建筑密度(%):

40%

绿地率(%):

20%

建筑限高(米):

12,局部可突破至15米

土地用途:

餐饮用地

起始价:

646万元

竞买保证金:

129.2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或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时间:

202511216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51221600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2024]洞规设字19号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政府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挂牌地块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挂牌须知等文件,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宗地信息、宗地现状、宗地条件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均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并对相关约定、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511216时至202512016时。

八、本次挂牌时间:202511216时至202512216时。

九、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12016时。

十、联系电话:

0577-63383908         (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0577-56727872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1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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