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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1月9日至1月21日挂牌出让玉环市未来新城漩门三期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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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土交告字〔2024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增价

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玉环未来新城NXS050-0102地块

玉环市未来新城漩门三期

8.0006

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

≥1.3且≤1.35

55%

≥5%

40

9010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1810

备注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竞得人若为非玉环纳税企业,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在玉环纳税若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要求成立新公司的,须在地块成交后60天内在玉环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持在线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到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核通过后,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付清土地出让金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四、操作途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 认证) ,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 (CA 认证) 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首页查看。

五、本次挂牌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1219日至202518日;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519日至2025120日期间按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3、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519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51219时。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120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咨询: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707室)

                    人:林先生、陈先生

(二)咨询电话:土地业务问题:0576-87279315、0576-87232359

规划业务问题:0576-87221827

玉环市未来新城开发建设中心:0576-87277322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最终确定为竞得人。

(五)结建防空地下室配置规模按照其他民用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比例确定,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管理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本次出让地块产权自持比例不小于40%(产权自持比例按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公共配套建筑面积不纳入比例分配),其中批发交易用房≥2400平方米,综合交易用房(含仓库)≥28500平方米(冷库≥7700平方米),酒店≥6500平方米。

)本次出让地块酒店产权不可分割,服务型公寓可按最小分割单元分割,零售商铺和批发交易店铺产权按最小分割单元分割,不得改变使用用途。

)本次出让地块允许建设建筑面积不大于4600平方米的服务型公寓,不得建设商业排屋

)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由公证处按规定收费标准向竞得人收取。

)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2022〕108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汇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联系电话:15381876770、88521005)。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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