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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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具体规划要求:(一)建筑高度:住宅多层及以上,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二)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距离:北侧退环城南路道路中心线多层建筑≥26米,高层建筑≥31米;沿铁路一侧退用地边界线≥10米。其它按对等退让原则退用地周边保留建筑、已建建筑、在建建筑的距离必须满足日照、消防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三)建筑间距:多层住宅建筑南北正面不小于1:1.3,底层为非住宅时其建筑间距计算不得扣除。高层住宅建筑住宅日照标准不低于大寒日3小时,同时南北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5倍,且最小值为30米。遮挡建筑为多、低层建筑的,按建筑间距系数进行建筑间距控制;遮挡建筑为高层建筑的,应对受遮挡的住宅进行日照分析,并应结合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确定建筑间距。
具体规划要求:(一)建筑高度:住宅多层及以上,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二)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距离:北侧退环城南路道路中心线多层建筑≥26米,高层建筑≥31米;沿铁路一侧退用地边界线≥10米。其它按对等退让原则退用地周边保留建筑、已建建筑、在建建筑的距离必须满足日照、消防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三)建筑间距:多层住宅建筑南北正面不小于1:1.3,底层为非住宅时其建筑间距计算不得扣除。高层住宅建筑住宅日照标准不低于大寒日3小时,同时南北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5倍,且最小值为30米。遮挡建筑为多、低层建筑的,按建筑间距系数进行建筑间距控制;遮挡建筑为高层建筑的,应对受遮挡的住宅进行日照分析,并应结合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确定建筑间距。
| 宗地编号: | 拍1101 | 宗地面积: | 110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湾址镇环城南路以南,皖赣铁路以北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22 |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00万元 | |||||||
| 场地平整:现状自然平整 基础设施:通电、通水、排水、通路、通讯 | |||||||||
| 起始价: | 26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配套商业)。居住70年、商业40 (一)本次土地拍卖成交价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二)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不得超过24个月。自出让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三)保证金处置方式:报名时,收取拍卖资料费2000元,拍卖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其中90%计可冲抵首期土地出让金;剩余10%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50%,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50%。工程按期开工和整个项目按期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1‰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四)土地交付方式、时间和付款方式:土地于出让成交后三十日内交付;土地成交价款在出让成交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款交清后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五)本次出让地块内沿环城南路应安排原地回迁一拖二营业用房,建筑面积960平方米,其中一层沿街面宽为18米,二层面积等同于一层;回购的住宅房不少于27套,其中户型128建筑平方米的1套(营业用房上3楼)、户型110建筑平方米的1套、户型90建筑平方米的25套,由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住宅均价2600元/平方米、营业用房4000元/平方米的价格统一回购(具体方案请到县城市建设指挥部查询)。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此前在芜湖县范围内有违规拖欠价款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此前在芜湖县范围内有违规拖欠价款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07日 至 2011年01月27日 到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07日 至 2011年01月27日 到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27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27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1月27日15时00分 在 芜湖县行政中心第二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1年1月27日—2011年2月16日16:00时,地点在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在挂牌期间,至2011年2月14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1年2月14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1年1月27日—2011年2月16日16:00时,地点在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在挂牌期间,至2011年2月14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1年2月14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址镇环城南路62号
联 系 人:方向、高海宝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8821737
开户单位: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芜湖县支行
银行帐号:80080155260000026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址镇环城南路62号
联 系 人:方向、高海宝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8821737
开户单位: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芜湖县支行
银行帐号:800801552600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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