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2月10日至2月19日挂牌出让宁海南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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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网挂[2025]001号
经海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2024041001号 宁海南路西侧、纬十七路南侧
35452 住宅/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1.02 < 容积率 ≤ 1.5 建筑密度 ≤ 22 建筑限高 ≤ 27 35 ≤ 绿化率 70 10000 48923.76 10 (元/平方米) 二、竞买资格:本次出让土地的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住宅类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1月20日 至2025年02月09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2月1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2月17日15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2024041001号;
报名时间:2025年02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17日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2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17日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2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19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外注册企业,则需在海安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内注册企业,拟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按规定申请。在项目竣工前,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本条款由数据局负责落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不按规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将取消其中买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于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纳至50%;签订出让合同后六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清。 3.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付清后1个月内交付。 4.开竣工约定: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36个月内竣工。 5.无偿配建及移交工程: 物管用房: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社区用房:不少于450㎡且不少于30㎡/100户;一层不少于50㎡; 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30㎡/100户; 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不少于200㎡且不少于20㎡/100户;邮政服务用房 :不少于30㎡(紧靠小区出入口);公厕: 不少于80㎡;垃圾收集设施:不少于90㎡。 无偿移交工作在竣工验收后,由受让人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业委会办理移交手续。 6.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1年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 7.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8.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88号
联系电话:0513-88917374
联系人:曹艳燕 崔建军
开户单位: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 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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