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2月17日拍卖出让雪枫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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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谯)自然资规告字(2025)01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2025年2月13日17:30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一家报名则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3日,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3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2月13日18 :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5年2月21日17:00。
六、挂牌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4日上午10:00止,拍卖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上午10:00,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1.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2.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周期12个月。
3.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账号:17970687727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城建支行
账号:131106660902640361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4001888608050596374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2房间)
联系人:袁 彪 联系电话: 0558-5523816、5520602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