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4月10日拍卖出让合川区南津街街道等3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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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资告字[2025]4号)
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二)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联合申请人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竞买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四)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20日 至 2025年04月09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20日 至 2025年04月09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9日 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4月09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5年04月10日 09时30分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诉三宗地该范围内均涉及占用林地,竞得人在宗地动工开发建设之前自行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
2、购地资金来源要求: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竞买企业应提交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中应明确说明上述事项和内容。
对于经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将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分别采取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并结合实际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周莉
联系电话:023-42757282
开户单位: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合川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1308360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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