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4月23日至5月9日挂牌出让滨海新区汉沽大丰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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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汉(挂)2025-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滨海新区汉沽大丰路以东,四至为东至污水泵站、南至天津国能LNG加气站、西至规划支路一、北至汉沽工人文化宫用地(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现状已建成加油站,依据该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规划用地范围内地上建(构)筑物符合规划,可予以保留。
该地块出让范围内的地上建(构)筑物、栅栏、电杆、变压器以及地下自来水、污水、供电、工业汽油等管线、设施,由受让人结合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保留,对不能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地块内南侧围墙、北侧立柱以及已拆卸罩棚占压相邻地块用地红线,由受让人自行负责拆除清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2982.9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620万元,相关规划指标如下:
其他要求:
1、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金(含定金),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9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2、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3、本次出让为现状出让,竞得人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的同时须与原建设单位天津海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地上物及地下配套附属设施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向天津海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103.2万元的建设工程费用。
4、该地块竞买人须持有新区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属于新区范围内已拆除待迁建加油站的证明文件,方可报名参与竞买。
5、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滨海新区的,应按照规定在滨海新区注册新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3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跨境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5年5月7日16: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6: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22日,自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5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一号楼)获取挂牌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9日 9:30,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22)66286536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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