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仪国土资挂告字[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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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仪征市人民政府批准,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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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09-52幅 | 刘集镇刘集村联盟组、码头组、新华组 | 26773 | 商业 | 0.80≤容积率≤1.20 | ≤65 | 40 | 350 | 1050 | 50 | |
2010-24幅 | 刘集镇联营村军田组、盘古村关塘组 | 13370 | 住宅 | 1<容积率≤1.20 | ≤35 | ≥25 | 70 | 500 | 1650 | 50 |
2010-27幅 | 工农南路18号 | 53516 | 住宅 | 1.10≤容积率≤1.40 | ≤30 | ≥30 | 70 | 3500 | 8030 | 50 |
2010-49幅 | 刘集镇盘七公路东侧、盘古苑西侧 | 6667 | 住宅 | 1<容积率≤1.20 | ≤35 | ≥25 | 70 | 250 | 800 | 5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09-52幅地块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农贸市场用地);2010-27幅地块范围内河道与道路须按照规划和水务部门要求,同步设计、施工和竣工。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限制者外)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竞买资格要求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1月30日至2011年02月16日,到仪征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1月30日至2011年02月16日,到仪征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2月16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2月1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仪征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09-52幅地块:2011年02月09日9时 至2011年02月18日15时;
2、2010-24幅地块:2011年02月09日9时 至2011年02月18日15时;
3、2010-27幅地块:2011年02月09日9时 至2011年02月18日15时;
4、2010-49幅地块:2011年02月09日9时 至2011年02月18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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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报价须持《竞买资格确认书》和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交易中心)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现场书面报价或更新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三)挂牌成交后,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在成交现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及文件由仪征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仪征市工农北路123号
联系电话:0514-83417993
联 系 人:杨先生
开户单位:仪征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江苏银行仪征支行
账 号:17000141100000714
仪征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01月15日
2011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