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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5月28日至6月6日挂牌出让安庆高新区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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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自然资告字〔2025〕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总体方案》(庆发〔2019〕11号)要求,经批准,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庆自然出字〔2025〕019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准确面积均以正式出具的测绘成果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参与竞买。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挂牌方式。

四、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6月4日到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环城西路99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环城西路99号)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申请人应于2025年6月4日上午12时前,到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上午12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6月4日下午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时间和地点

挂牌日期:2025年5月28日至 2025年6月6日,挂牌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6日上午9:30。

    挂牌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七、特别提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组织现场察看。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须在1年内付清余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4.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6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5.受让人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非经出让方批准,受让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6.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0天内交地,由高新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净地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7.用地规划指标要求以出具的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为准。

8.竞买申请人除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1.联系方式

  安庆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竞买咨询) 0556-5367525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督) 0556-5186053

    2.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庆龙啸支行

账  号:1309005129200013377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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