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6月5日至6月18日挂牌出让沙河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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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土告字〔2025〕28号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虹北单元04-1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总用地 面积(㎡) | 出让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地价 (万元) | ||||
瑞安市虹北单元04-16地块 | 330381003001GB00062W00000000 | 瑞安市锦湖街道,沙河以东、沙河路以西、院士路以北 | 29951.46 | 29951.46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58740.28 |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
11749 | >1.3且≤3.0 | ≤28%(纯住宅建筑密度≤22%) | ≥30% | ≤80m | >38937㎡且≤96743㎡,其中商业建筑面积≤9600㎡,其余建筑面积为住宅建筑 |
备注:1.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瑞规条字﹝2024﹞120号)及《规划条件变更》(瑞规条字﹝2025﹞36号))。
2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1〕71号)文件,该地块规划条件中规定的结建义务的人防工程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国发集团,产权归国家所有,其他人防要求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3.按照《温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试行)》设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套内面积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0.2%,且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每处≥300平方米并集中布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锦湖街道办事处。按住宅设施用地供地,出让年限70年。
4.回购要求:本地块建成后由政府统一采购,采购的房地产价格按地上计容建筑面积(须扣除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计容面积),单价13500元/平方米计算,具体见《房屋采购合同》。
5.建设管理要求:本地块建安费用编制根据现行计价依据和取费标准、信息价下浮率13%计算。竞得人按审查合格并经管理方确认的施工图,根据上述建安费用编制依据进行预算编制,并由回购方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以审核结果为准。本地块合计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建安费不低于5280元/㎡,具体见《建设管理合同》。
6.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书》该项目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96743㎡,实际建设面积以《建设管理合同》、《房屋采购合同》及项目设计方案为准。
竞得人在土地摘牌后,与瑞安市资规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采购单位(瑞安市瑞居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采购合同》及与瑞安市瑞居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瑞安市名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建设管理合同》。竞得人不得将本项目的土地、地上建(构)筑物以及地下室停车位等不动产用作抵押担保。
二、参加竞买对象: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可参加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联合竞买的竞买各方均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2.竞得人如需成立新公司的,应当在竞得后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出让人可根据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再与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签订;出让人也可根据拍卖挂牌出让结果,直接与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带签章),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17时至2025年6月16日16时。
七、本次挂牌时间:2025年6月5日17时至2025年6月18日9时1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6时。
九、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应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3、该地块在后续施工设计阶段,如涉及矿产资源开采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公开处置。
4、该地块可设置联排、合院等建筑布局形式,严禁建设别墅和私人庄园。
5、该地块竞得人在施工阶段,若开挖地下室涉及考古遗存及文物,需按照相关规定报考古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4楼421室)、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储备出让中心(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146号616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65879516(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7-65818836(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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