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太和县6月12日拍卖出让民安大道东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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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太自然资用〔2025〕23号)
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 地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不动产宗地代码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TG[2024]-68 | 银杏河北侧 创业路东侧 | 67820.92m2 (合101.73亩)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业40 住宅70 | 341222032006GB00116 | 不大于2.0 大于1.0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177(起始总价18006.21万元) | 5402 |
TG[2025]-7 | 民安大道东侧 滨河路南侧 | 43261.57m2 (合64.89亩) | 商业 用地 | 40 | 341222001059GB00015 | 不大于1.8 不小于1.0 | 不大于50% | 不小于10% | 92(起始总价5969.88万元) | 1791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TG[2024]-68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2. 商服建筑面积占计容上限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3.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在该宗地代建一座9班独立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43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898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教育局,建成移交标准应满足交钥匙要求,具体标准依据县教育局提出意见确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10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11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足额转到保证金账户为准,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宗地竞买保证金)。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6月11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6月12日15时在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进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若该宗地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出让(当只有2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现场竞价;当只有1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挂牌)。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4、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
联 系 人:侯建宇 刘一帆
联系电话:0558-8631553
开户单位:太和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000326806210300000018100063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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