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波市鄞州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1号(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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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1、兴宁路南侧地段C-3(原宁波龙峰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地块位于下应街道,北面为规划道路,南面到地块界线,西面到福明路,东面到百宁路。
2、鄞州区五乡镇原天成钢构地块位于鄞州区五乡镇,东面至规划道路,西面至地块界线,南面至五乡西路,北面到规划河流。
3、鄞州区横街镇溪下村1号居住地块位于横街镇溪下村,东面是规划道路,西、南、北面到用地界线。
4、鄞州区五乡镇原盛光包装厂地块位于鄞州区五乡镇天童庄村,东面、南面到规划道路,西面到东外环,北面到五乡西路。
5、鄞州区集士港镇董家桥村3号居住B地块位于鄞州区集士港镇,北至联丰路延伸段,东至规划河流,南至规划道路,西至集古路。
二、地块的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及挂牌地价:
地块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面积
(M2)
|
用途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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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楼面地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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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CJ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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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路南侧地段C-3(原宁波龙峰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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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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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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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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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2.30
|
商业≥20%、酒店≥35%
|
商业40居住70
|
7000
|
1740
|
|
B
|
18491
|
城镇
住宅
|
≤34%
|
≤2.00
|
≥3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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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CJ02
|
鄞州区五乡镇原天成钢构地块
|
26222
|
城镇
住宅
|
≤32%
|
≤2.10
|
≥30%
|
商业40居住70
|
5000
|
2630
|
||
2011
CJ03
|
鄞州区横街镇溪下村1号居住地块
|
A
|
9787
|
城镇
住宅
|
≤30%
|
>1.0且 ≤1.05
|
≥30%
|
商业40居住70
|
1000
|
1457
|
|
B
|
2049
|
||||||||||
C
|
11064
|
||||||||||
2011
CJ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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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五乡镇原盛光包装厂地块
|
29872
|
城镇
住宅
|
≤32%
|
>1.0且 ≤2.1
|
≥30%
|
商业40居住70
|
5000
|
2630
|
||
2011
CJ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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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集士港镇董家桥村3号居住B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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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3
|
城镇住宅
|
≤32%
|
≤1.80
|
≥30%
|
商业40居住70
|
10000
|
3350
|
三、参加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在竞得后2个月内必须在宁波市鄞州区注册房地产法人企业。
详细资料和具体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和控制文本,并以其为准。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文件购买:竞买手续按出让文件规定办理,请于2011年1月25日至2011年2月18日(工作时间)到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鄞州新城区惠风东路228号6楼,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办公大楼内)购买挂牌出让文件。联系电话: 0574-28855609
六、竞买资格申请及保证金缴纳:申请人提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后应到出让文件指定的地点缴纳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交承诺书(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8日下午15:00时前。联系电话:0574-28855613
七、挂牌竞价及现场竞价: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9日至2011年2月21日(工作时间)到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参加挂牌竞价。在挂牌竞价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则进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于2011年2月22日下午2:30开始(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
201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