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6月18日至7月2日挂牌出让阳光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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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土告字〔2025〕30号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老城东单元09-12地块建设项目公开出让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总用地 面积(㎡) | 出让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地价 (万元) | ||||
瑞安市老城东单元09-12地块建设项目公开出让部分 | 330381001201GB01075W00000000 | 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以东、瑞湖路以南,瑞祥大道以西,地块编号09-12。 | 26920.65 | 15173.14 | 40222.90 |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
8045 | >1.3且≤2.95 | ≤35%,其中住宅部分≤22% | ≥30% | ≤70m |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79135.44㎡,其中出让建筑面积≤44602.9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16㎡,住宅建筑面积≤44486.91㎡),剩余建筑面积34532.53㎡由村经济合作社自持(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1356.03㎡,商业设施建筑面积≤3176.5㎡),并由受让方代建。 |
备注:1.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25〕38号)。
2、本宗地拟实行带方案出让,本宗地总用地面积40.38亩,为旧村改造地块,其中本次公开出让22.76亩,剩余17.62亩以国有划拨方式供给周湖村经济合作社,由公开出让竞得人代建。
3、代建要求:代建住宅部分位于地块南侧,户型面积约89平方米、122平方米、140平方米(含公摊面积);商业部分位于沿规划支路、阳光路、瑞湖路、瑞祥大道裙楼布置。代建建筑工程造价为5900元/平方米(不包含配套用房,地下室无偿配置329个标准机动车停车位和63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代建建筑和出让地块建筑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管理。代建部分的业主与小区其他业主享受同等权利。安置房代建有关具体要求,包括其中的代建成本和有关规费负担和具体结算方式等,由受让人与瑞安市安阳街道周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安置房代建协议,按签订协议执行。安置房代建协议由瑞安市安阳街道办事处负责把关。
4、公开出让部分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须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安置房代建具体要求和代建协议内容,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代建协议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一旦竞得本宗地,受让人要全面履行安置房代建协议的条款要求与义务,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在本宗地挂牌成交后10天内,竞得人与瑞安市安阳街道周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土地出让合同》的前提下,签订安置房代建协议,并由双方法律顾问进行现场鉴定。
二、参加竞买对象: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可参加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联合竞买的竞买各方均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2.竞得人如需成立新公司的,应当在竞得后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出让人可根据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再与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签订;出让人也可根据拍卖挂牌出让结果,直接与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带签章),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15时至2025年6月30日16时。
七、本次挂牌时间:2025年6月18日15时至2025年7月2日9时1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6时。
九、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应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3、该地块在后续施工设计阶段,如涉及矿产资源开采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公开处置。
4、该地块可设置联排、合院等建筑布局形式,严禁建设别墅和私人庄园。
5、该地块竞得人在施工阶段,若开挖地下室涉及考古遗存及文物,需按照相关规定报考古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4楼421室)、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储备出让中心(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146号616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65879516(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7-65818836(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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