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6月20日至6月30日挂牌出让红桥区红旗北路与西青道交口东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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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红红(挂)2025-2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编制发布出让地块挂牌文件、接受竞买咨询、竞买申请、竞买文件审核、收取竞买保证金等工作。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挂牌出让地块现场交易工作的见证、提供交易场所,维护交易活动现场秩序,接受地块报价、组织现场成交及现场竞价活动、签订成交确认书,发布地块成交结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红桥区红旗北路与西青道交口东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复兴路,南至西青道,西至红旗北路,北至规划邵阳道(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现场拆迁情况已完成约90%,目前拆迁范围之内有一栋现状大楼未拆除完毕;电信、供电、排水、燃气、热力、输配管线未切改完成,红桥区承诺在土地成交前完成上述大楼拆除及切改,并承担所需费用,否则由红桥区承担一切经济社会法律责任。
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树木、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单位予以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79000.2平方米(其中含地下空间1834.9平方米),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具体指标见下表:
规划用地 性质 | 规划用地 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地上建筑 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A地块(城镇住宅用地) | 63780.5 | ≤2.5 | ≥35 | ≤40 | 154200 |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居民活动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1524平方米)、燃气设施、警务室、公共厕所。含一条具备开放通行条件的通道。 |
B地块 (教育用地) | 4104.9 | ≤0.9 | ≥35 | ≤35 | 3500 | 幼儿园 |
C地块 (商业用地) | 3561.3 | ≤0.9 | ≥5 | ≤60 | 3000 | 包含菜市场 |
D地块(商务金融用地) | 5718.6 | ≤10 | ≥5 | ≤60 | 57000 | |
E地块 (地下交通运输设施) | 1834.9 | 界内用地面积为地下用地面积 |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商务金融、教育、交通运输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教育用地50年、交通运输用地50年,挂牌起始价为65600万元(不含城市更新成本)。
其他要求:
1. 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大于1.0;
2.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严格执行《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等大运河管控有关要求;
4.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
5.受让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土地出让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6.该地块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7.该地块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8.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相关部门;
9.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可预见性,如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做好现场保护,并及时报告文物部门;
10. 受让人需自持商务金融用地大于70%的建筑面积,自持年限40年;
11.竞得人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同时,须与城市更新实施主体签订公共要素供给协议,公共要素供给协议中相关内容由红桥区政府进行监管。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方可参与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12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5年6月27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17:30。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备注所参与竞买的地块编号。
竞买人应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自身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未与所属集团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也未与所属集团的控股企业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的承诺书。
3.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其股东未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的资金来源承诺。
4.竞买企业报名时,须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提交其购地资金未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未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的承诺。
5.竞买企业报名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竞买企业的资信证明。
四、挂牌公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19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27日。
五、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进行挂牌,挂牌时间自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
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接受报价,挂牌截止日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后不再接受报价。报价地点为和平区曲阜道88号207室,电话:23460036。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土地竞买联系单位: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地块情况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63083481
竞买报名咨询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2)63083490
规划咨询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红桥分局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2)27729989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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