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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6月29日协议出让东至松兰路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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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宝协信示字(2025)第2号

经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宝山区BSP0-0502单元09B-01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杨行镇老集镇)

东至松兰路、南至09B-04地块,西至规划一路,北至09B-02地块

六级

2.98715

2.0

征收安置房

征收安置房:70年

1、建设管理要求:根据《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的相关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民用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

2、公建配套要求:受让人出资建设一处生活垃圾房,建筑面积不小于75平方米;一处装修垃圾房,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一处大件垃圾房,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上述设施的权属归受让人所有,并由其运营管理。

3、建管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沪建建管联[2017]326号)等文件,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

4、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民防审批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结建范围,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人防工程。人防工程为甲类,核武器抗力级别六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六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部。

5、本地块应分别在场地、建筑、绿化和道路等方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内容,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 (%)(对应设计降雨量19.21mm)、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0 (%)具体指标数值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宝山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9-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6、本地块中小套型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80%,中小套型建筑面积为47794.4平方米。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5年06月29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宝山区宝林路45号

单 位: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1900

联系电话:56697417*8005

联 系 人:庄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ghzyj.sh.gov.cn)及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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