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告字[01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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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丰县人民政府批准,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1-02 | 丰县华山镇人民路北,华金路西 | 9136.87 | 商住 | ≤3.50 | ≤55 | ≥30 | 70 | 180 | 351 | 10 |
2011-03 | 丰县华山镇人民路南 | 2274.48 | 商住 | 1.50≤容积率≤2.80 | 建筑密度介于25和40 | 绿地率介于25和35 | 70 | 50 | 72 | 10 |
2011-09 | 中阳大道北,东城路东,健康路南 | 79268.98 | 商住 | 1.50≤容积率≤2.50 | 建筑密度介于20和26 | 绿地率介于26和35 | 70 | 12046 | 11946 | 100 |
二、竞买资格:1、2011-02、2011-03、2011-09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欠丰县人民政府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欠丰县人民政府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出资人、控股人也不得参加竞买。(以上所称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出资人、控股人包括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第二条第七款规定情形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也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1月23日至2011年02月22日,到丰县土地矿产市场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2月10日至2011年02月22日,到丰县土地矿产市场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2月22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2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丰县工农南路49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1-02地块:2011年02月10日8时30分 至2011年02月23日10时;
2、2011-03地块:2011年02月10日8时30分 至2011年02月23日10时;
3、2011-09地块:2011年02月10日8时30分 至2011年02月23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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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丰县工农南路49号
联系电话:0516-68890078
联 系 人:侯福启 李莹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01月22日
2011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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