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7月29日拍卖出让群利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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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自然资告字〔2025〕37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产业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海自然字25134号 | 海宁市群利路东侧、洛塘河北侧 | 6.0523 | 一类城镇住宅用地 | 房地产开发 | 1.01—1.05 | ≤36% | ≥20% | 70 | 16360 | 81800 |
二、拍卖出让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可参加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二)本宗地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须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
五、本次拍卖公告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8日;
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8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16:00);
拍卖时间:2025年7月29日10:00至产生最高价;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657729 陆女士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28170 姚先生 曹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九、其他事项
1.地块外沿河绿化由土地竞得人负责实施提升改造,改造方案须经得水利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待东侧地块竣工后,两宗地须实施统一管理,宗地间不得设置围墙,内部物业、绿化、道路、出入口、文化体育设施等须共享共用。
3.地块内电力线迁改由供电部门负责在交地前完成。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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