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郎国土告字[201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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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8(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0-14 | 宗地面积: | 0.36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丰镇南山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5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0-17 | 宗地面积: | 0.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建平镇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5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公共设施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6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0-18 | 宗地面积: | 0.7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十字工业园区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8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住宿餐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8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0-29 | 宗地面积: | 2.54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经济开发区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住宿餐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7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0-38 | 宗地面积: | 3.5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经济开发区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5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94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0-39 | 宗地面积: | 6.48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经济开发区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 | 建筑密度(%): | ≤26 |
绿化率(%): | ≥4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05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0-4 | 宗地面积: | 0.0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毕桥镇灯塔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6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7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编号: | 2010-40 | 宗地面积: | 0.4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经济开发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1 | 建筑密度(%): | ≤25 |
绿化率(%): | ≥4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科教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4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2010-18地块,由竞得人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为人民币陆佰贰拾万壹仟柒佰元整(¥6201700.00元)。
(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其中2010-4号地块竞买人必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方可申请竞买。凡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2010-29地块,商服用地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的50%;
2010-39号地块,商服用地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的25%。
(四)出让地块以“净地”方式出让,现状土地条件为准;其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2010-18地块,由竞得人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为人民币陆佰贰拾万壹仟柒佰元整(¥6201700.00元)。
(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其中2010-4号地块竞买人必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方可申请竞买。凡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2010-29地块,商服用地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的50%;
2010-39号地块,商服用地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的25%。
(四)出让地块以“净地”方式出让,现状土地条件为准;其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26日 至 2010年10月18日 到 郎溪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26日 至 2010年10月18日 到 郎溪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0月1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0年10月19日09时30分 在 郎溪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地块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我局与受让人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受让人必须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4个月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二)拍卖报名截止时,拍卖地块如不具备法定拍卖条件等,将从次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转为挂牌时间:2010年10月20日-10月29日,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10月27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申请人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分别为:
挂牌报名时间:2010年9月26日-10月25日16时。
拍卖报名时间:2010年9月26日-10月18日16时。
经审查,分别在2010年10月18日17 时前确认其拍卖竞买资格;2010年10月25日17 时前确认其挂牌竞买资格。
(一)上述地块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我局与受让人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受让人必须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4个月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二)拍卖报名截止时,拍卖地块如不具备法定拍卖条件等,将从次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转为挂牌时间:2010年10月20日-10月29日,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10月27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申请人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分别为:
挂牌报名时间:2010年9月26日-10月25日16时。
拍卖报名时间:2010年9月26日-10月18日16时。
经审查,分别在2010年10月18日17 时前确认其拍卖竞买资格;2010年10月25日17 时前确认其挂牌竞买资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学后北路117号
联 系 人:徐爱中
联系电话:0563-7012510
开户单位:郎溪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安徽郎溪农村合作银行
银行帐号:20000096578710300000018
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学后北路117号
联 系 人:徐爱中
联系电话:0563-7012510
开户单位:郎溪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安徽郎溪农村合作银行
银行帐号:20000096578710300000018
郎溪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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