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 | 杨浦区定海社区I9-01地块(大桥街道90街坊)(风貌旧改地块) | 东至三星南路、南至周家牌路,西至松潘路,北至杭州路 | 三级 | 2.12 | 1.4 | 普通商品房 | 普通商品房:70年 | 225682.00 | 中建壹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不得随意调整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控制性指标,严格防止开发建设别墅、私家庄园。 2、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严禁未经审批直接通过不动产登记,分割或合并宗地后形成别墅、私家庄园。 3、公租房配建要求。配建不低于住宅地上计容建筑总面积5%(1484.75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和设施配备需达到公共租赁房直接供应的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以住房保障机构审定为准,建成后成套无偿移交给杨浦区住房保障机构或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根据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配建有关要求,本地块住宅物业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为0%。 4、风貌保护要求。(1)该地块均位于规划肌理保护范围内,风貌保护用地占整个地块出让范围的100%。I9-01地块保留历史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均为里弄建筑,具体历史建筑面积以实测为准,以历史建筑规模不变为原则,地块内历史建筑规模,应结合保护更新开展细化甄别,在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落实各项保护要求。(2)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结合实施方案进行细化甄别,可采取保护修缮、保留改造、更新改建等保护更新方式,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3)沿杭州路、松潘路、周家牌路道路红线内的历史建筑结合本地块规划管理阶段方案统筹考虑,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4)肌理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管控要求为檐口高度,具体边界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与周边地区风貌里弄肌理相协调。(5)受让人对地块内一般历史建筑进行保护更新应符合本市工程质量、消防安全等相关管理要求。 5、红色资源要求:本地块有红色资源1处,民智平民学校遗址(原周家牌路33号)。受让人应按照《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等要求通过设置纪念标识予以保护,相关方案应报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进行专题评审。 6、装配式建筑管理要求。风貌住宅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旧改项目土地出让涉及相关建设管理要求的通知》(沪建旧改联〔2023〕94号)执行,除风貌住宅以外建筑按照《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沪建建材〔2019〕97号)执行,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7、绿色建筑标准。按照《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上海市绿色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沪建建材[2021]694号文)、《关于加强本市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37号)、《杨浦滨江南段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的要求,在符合风貌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并取得绿色建筑二星级评价(包括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