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9月10日至9月19日挂牌出让滨海新区等2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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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网挂[2025]023号
- 经海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2025023001号 524.65 1 ≤ 容积率 ≤ 2.5 建筑密度 ≤ 40 建筑限高 ≤ 24 5 ≤ 绿化率 40 64.532 64.532 10 (元/平方米) 2025023002号 559 1 ≤ 容积率 ≤ 2 建筑密度 ≤ 60 建筑限高 ≤ 24 5 ≤ 绿化率 40 57.9124 57.9124 10 (元/平方米)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本次拟出让地块为带建筑物现状出让,竞地价不竞房价,建筑物价值中不包含土地价值,2025023001号保留建筑物面积1249.61平方米,建筑物挂牌价格157.69万元;2025023002号保留建筑物面积1038.58平方米,建筑物挂牌价格106.47万元。
- 二、竞买资格:本次出让土地的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8月21日 至2025年09月09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17日15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私家庄园和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外注册企业,则需在海安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内注册企业,拟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按规定申请。在项目竣工前,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本条款由数据局负责落实,滨海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不按规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将取消其中买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买报名时上传签署的《按期开发履约承诺书》,承诺若竞得后未按约定开发建设的,受让人、受让人控制的子公司、控制受让人的母公司和受让人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等关联公司纳入违背承诺暂停竞买资格名单;未提交承诺书的,不得参与竞买报名。 3.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5日内持签订地上建筑物处置协议到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地上建筑物处置协议由所在区镇负责监督、监管,滨海新区管委会联系人:赵健,联系电话:13584700078。 4.出让金缴纳:竞得人于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将土地出让金缴清。 5.土地交付:在出让金缴清并在受让人申请交地后一个月内由滨海新区管委会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因土地交付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滨海新区管委会和竞得人承担。 6.开竣工约定: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竣工。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提交详细开发计划(含开工、竣工、投资进度节点)。 7.地上建筑物安全责任由滨海新区管委会与竞得人共同负责,涉及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需要办理的建筑物相关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 8.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9.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0.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88号
联系电话:0513-88917374
联系人:曹艳燕 陈静
开户单位: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 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5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