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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9月30日拍卖出让神农大道东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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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自然资规告字(2025)12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规划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5-39

神农大道东侧、杜仲路南侧、曹霸路以西、茉莉路北侧

28685.6(43.028)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不大于5%)

>1.0并且≤1.4

≤28%

≥35%

商业40 住宅70

9590

1918

50

2025-40

文采路东侧、茉莉路南侧、亳城路西侧、紫苑路北侧

55839.6(83.759)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不大于5%)

>1.0并且≤1.8

≤25%

≥35%

商业40 住宅70

18700

3740

1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容积率不得≤1.0、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

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5年9月28日17:30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只有一家则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土地出让公告下方附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28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9月28日18 :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5年10月9日17:00。

六、挂牌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上午10:00止,拍卖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上午10:00,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以上宗地出让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地下一层,含配套建设的地下车位、地下住宅附属设施和地下商服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人防工程)。其中,地下车位、地下住宅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和地上住宅出让年限保持一致,为70年,土地用途为住宅附属设施用地;地下商服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和地上商服出让年限保持一致,为40年,土地用途为地下商服用地。在满足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比例的条件下,竞得人可以根据实际规划情况统筹使用。

(二)以上出让宗地的竞得人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也可选择分期付款。

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50%,余款1年内付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三)以上出让宗地按照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优化亳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划等相关规划管理要求的通知》(亳资规管〔2025〕3号)文件要求,每宗地竞得人均需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0平方米,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社区机构用房;建设不低于15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按每千人口不少于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标准配置室内文化活动室和按每千人口不少于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标准配置室内体育活动室。根据《自然资源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02号),上述两宗地竞得人配建的社区机构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化活动室和室内体育活动室等,由所属地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和街道社区等部门分别和宗地竞得人签订监管协议进行约定,并履行相关监管义务。

(四)以上出让宗地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实行“交房即发证”。

(五)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六)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七)以上出让宗地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2025-39出让宗地建设周期为24个月、2025-40出让宗地建设周期为36个月。

八、土地竞买保证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

账号:100689809260010001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芍花路支行

账号:2710101021000003553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账号:179706877270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057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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