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10月11日拍卖出让沙土镇李大村亳沙路北等2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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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谯自然资规告字﹝2025﹞-19号
经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谯城区2025-31 | 沙土镇李大村亳沙路北、支路以西 | 1119.2(1.6788) | 交通场站用地 | ≤1.0 | ≤30% | ≥20% | 50 | 82 | 82 | 5 |
谯城区2025-32 | 沙土镇李大村亳沙路北、支路以西 | 3390.1(5.0851) | 物流仓储用地 | ≥1.0 | ≥40% | ≤5% | 50 | 153 | 153 | 5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宗地以现状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2025年10月1日18:00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只有一家则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0月1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土地出让公告下方附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0月1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0月1日18 :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5年10月9日17:00。
六、挂牌时间为2025年10月1至2025年10月12日上午10:00止,拍卖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上午10:00,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1.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2.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12个月。地块成交后如有异议由所属地政府负责解决。
八、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2房间)
联系人:袁彪 联系电话:0558-5523816、5520602
开户单位: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044623975001999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 号:13110404292000153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7520687781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
账 号:34001888608053002869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