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沭土拍[2011]告字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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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沭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1A1 | 宁波路南侧、台北路东侧 | 55733.60 | 商住 | 1<容积率≤5.50 | ≤55 | ≥20 | 70 | 1100 | 2200 | 10 |
2011A2 | 十字中涧河南侧 | 66287 | 商住 | 1<容积率≤5.50 | ≤55 | ≥20 | 70 | 2500 | 4970 | 10 |
2011A3 | 上海南路西侧、 湾河中沟南侧 | 27313.50 | 住宅 | 1<容积率≤3.50 | ≤20 | ≥30 | 70 | 800 | 1600 | 10 |
2011A4 | 华冲镇国庆路西侧 | 1566.70 | 商住 | 1<容积率≤1.20 | ≤30 | ≥30 | 70 | 40 | 80 | 5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报名手续的办理:有意购买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syztb.com.cn),并于2010年2月15日至2011年2月23日16时在网上报名、报价;2011年2月25日14时凭汇票等凭证进场参与竞价。报名时竞买人必须相应交纳竞买保证金,2011A1号宗地:1100万元;2011A2号宗地:2500万元;2011A3号宗地:800万元;2011A4号宗地:40万元,方可取得宗地竞买资格,领取有关出让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详见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竞得土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登记要求。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1月27日至2011年02月23日,到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2月15日至2011年02月23日,到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2月25日1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2月25日1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1A1地块:2011年02月15日8时 至2011年02月25日15时;
2、2011A2地块:2011年02月15日8时 至2011年02月25日15时;
3、2011A3地块:2011年02月15日8时 至2011年02月25日15时;
4、2011A4地块:2011年02月15日8时 至2011年02月25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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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不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每宗地土地出让金交纳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出让方式:以上4宗地都以挂牌方式出让,不含其它部门的税费等。挂牌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至2011年2月25日15时。挂牌期限截止前1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方式: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2011A次土地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于2011年2月15日至2011年2月25日14时前在网上报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
联系电话: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
联 系 人: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沭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01月27日
2011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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