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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抚国土资告字[2010]12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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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抚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抚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M(2010)03号 宗地面积:  6092.96平方米 宗地坐落:  环城北路22号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6-2 建筑密度(%):  ≤35
绿化率(%):  ≥2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2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96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27日2011年01月17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2月27日2011年01月17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1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17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1月18日10时00分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2、有意参与该宗土地的竞买者,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竞买人为个人的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验后退回)以及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到江西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办理报名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市财政局开具的到帐保证金收据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11年元月17日下午16:00时止,报名截止期限为2011年元月17日下午16:30时止(节假日不受理报名)。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报名截止期限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拍抚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3、抚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3、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抚州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杜先生、程先生
    联系电话:0794-8286090、8236010、13576916700
    开户单位:抚州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抚州市建行迎宾分理处
    银行帐号:36001550012052500266
 

抚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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