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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市10月24日拍卖出让吴航街道郑和东路北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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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自然拍〔2025〕5号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25〕131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公开出让起始价(万元)

开竣

工时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5航拍-4号

吴航街道郑和东路北侧、汾阳溪东侧

24905平方米(计37.36亩)

商业用地(B1)、广场用地(G3)

 

≤0.9

≤62%

≥10%

商业用地 40 年、广场用地50年

 8800

44000

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2025航拍-5号

吴航街道郑和东路北侧、芝山溪西侧

10207平方米(计15.31亩)

商业用地(B1)、广场用地(G3)

 

≤0.9

≤62%

≥10%

商业用地 40 年、广场用地50年

3800

19000

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范围

上述地块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出让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宗地采取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现场拍卖出让。

四、交易加价幅度、保留价

2025航拍-4号加价幅度为100万元,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不设保留价。

2025航拍-5号加价幅度为100万元,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不设保留价。

五、参加竞买申请方式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于2025年10月16日9:00至2025年10月22日16:30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fzsggzyjyfwzx.cn/FZ,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竞买申请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购地资金来源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必须于2025年10月23日16:00前足额汇达至指定的账户,所缴交的竞买保证金须与其所参与竞买的宗地相对应,若未竞得该地块,则该竞买保证金不能转为其它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冲抵对应成交土地的价款。

六、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

钱包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钱包编号:0112060000780006

2、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钱包编号:0032000014254397

3、福建海峡银行长乐支行

钱包编号:0052282747067438

4、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钱包编号:0042001305871582

5、中国建设银行长乐支行

钱包编号:0052282748356228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5:00,在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大拍卖间)。

八、其他事项

1.上述地块按现状供地,交地工作由属地乡镇(街道)会同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交地,应在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2.上述地块为带建筑物出让按现状(红线内可保留建筑以区土地发展中心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测绘报告为准)交付,现状建筑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鉴定等相关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经行业主管部门区住建局对检测报告进行确认后,予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新增建筑按照现有相关流程审批。

3.上述地块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上述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5.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地块分期缴款不计利息。为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竞得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土地价款。

6.上述地块绿色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7.上述地块内砂石土应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长政办〔2024〕102号)有关规定执行。

8.本次拍卖出让具体工作由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持并组织实施。

9.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到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若是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明可登录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fzsggzyjyfwzx.cn)进入下载中心->【市本级】土矿系统操作手册->下载“土矿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202101.pdf”进行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91-83306027。

10.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意向竞买申请人应于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的工作日期间,9:00至12:00,13:30至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417)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28828805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28810219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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