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11月12日至11月21日挂牌出让鸠江区湾里街道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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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先租后让以下1宗物流仓储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坐落 | 出让面积(㎡)(CGCS2000中央子午线118.5°) | 不动产单元码 | 土地用途 | 产业分类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出让 年限 | 规划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建设 周期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比例 | |||||||||||||
1 | 鸠2418 | 鸠江区湾里街道北至武夷山路,东至长江中路,南至港二路,西至码头边界 | 77928.44 | 340207002015GB00045WOO000000、340207002015GB00044WO0000000 | 物流仓储 | / | 1280 | 使用年期为50年(其中租赁期设定为10年、出让年期设定为40年)。 | 地块一(21434.46㎡)≤1.0,地块二(56493.98㎡)≤1.5。 | 地块一(21434.46㎡)≤30%,地块二(56493.98㎡)≤50%。 | 详见出具的规设计划方案 | 本地块起始价为3740.56万元,其中土地租赁期间租金起始价为1192.31万元(最终根据成交金额进行修正后确定),土地出让期间出让金为成交金额减去租赁期间所交租金。
| 748.11 | 19个月 | |
一、挂牌先租后让宗地基本情况以及控制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该宗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按实际先租后让土地面积计算。
2、所建项目必须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产业定位要求,符合环境准入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
3、鸠2418地块单位增加值能耗水平不高于0.15吨标准煤/万元。
4、竞得人需与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期届满达到约定条件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承租方直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出让文本,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件及附件材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先租后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先租后让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STPBidder/member Login)进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首页指引登录系统,下载《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并认真阅读。参与报名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先租后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五、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请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服务指南”栏目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和“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六、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5日16:00时期间,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将在2025年11月25日17:00时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时间定于:2025年11月13日8:30时至2025年11月27日15:00时。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10万元的整数倍。
(三)建设周期:鸠2418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22个月内竣工。
(四)签订租赁合同和支付土地租赁金:鸠2418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2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土地租赁金。竞得人未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付清土地租赁金的,构成重大违约,无权收回竞买保证金(履行合同定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特殊情况下,由竞得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且竞得人每延长一日,需向出让方支付欠缴土地租赁金价款1‰的违约金。
(五)土地交付状况:鸠2418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3个工作日内现状交付;竞得人与鸠江区湾里街道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交地手续由鸠江区湾里街道负责。
(六)竞买保证金的处置:土地挂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土地租赁金。
(七)注意事项:
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1年提出考核评价申请,由鸠江区政府对合同约定投资额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评价合格的,竞得人与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剩余出让价款后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考核评价不合格的,竞得人应限期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年,整改期超出租赁期的,经鸠江区人民政府会同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论证后可续租至整改期结束,续租期间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单价按月支付。经整改后考核评价合格的,由竞得人与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期间出让金为成交金额减去租赁期间和续租期间所交租金之和;整改期满考核评价仍不合格或竞得人不申请、不配合考核评价的,不得办理出让土地手续,由鸠江区人民政府会同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租赁期内承租的土地使用权在完成开发建设前不得转让、转租、抵押。
(八)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九)其他事项详见《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和先租后让文件。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53-5879905
开户单位: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芜湖延安路支行
账 号:0150120180251470017006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