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土资告 [201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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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坐落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
1 |
东部新城核心区A3-22/23/25、C1-4/8/9地块 |
位于东部新城核心区,中央走廊以北,行政办公综合区以西 |
A3-22# |
商务金融 |
12616 |
7.5 |
10 |
70 |
120-150 |
A3-23# |
商务金融 |
15791 |
7.0 |
10 |
70 |
120-150 |
|||
A3-25# |
商务金融 |
29606 |
10.0 |
5 |
80 |
350-380 |
|||
C1-4# |
商务金融城镇住宅 |
16868 |
2.8 |
27 |
40 |
50-75 |
|||
C1-8# |
城镇住宅 |
21922 |
2.8 |
30 |
30 |
75 |
|||
C1-9# |
城镇住宅 |
17002 |
2.8 |
30 |
30 |
75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外均可申请参加。境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住宅用地执行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和规划控制文本,并以其为准。
三、挂牌出让文件购买:2010年4月2日起可到挂牌现场购买挂牌出让文件,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层土地交易业务12),联系电话:0574-87187142 87187151。
四、保证金交纳与资格申请:申请人应到出让文件指定的开户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到挂牌现场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确认竞买资格,参加挂牌报价。资格申请时间2010年4月2日至4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4日下午4:00(银行到帐时间)。
五、挂牌报价与现场竞价:申请人于2010年4月2日至4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和4月15日上午8:30—10:00进行报价。挂牌报价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进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4月15日下午2:30开始。
六、信息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nblr.gov.cn及宁波市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挂牌结果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公告内容若有调整,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并以网站最新调整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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