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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11月21日拍卖至出让桐乡路以东等3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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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谯)自然资规告字(2025)07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谯城区2025-33

汤王大道东侧药都大道南侧宋汤河西侧

柴胡路以北

57249.7(85.875)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不大于 10%)

≤1.6

≤28%

≥35%

住宅70年商业40年

18930

9500

100

谯城区2025-35

汤王大道东侧药都大道南侧宋汤河西侧

柴胡路以北

5315.2(7.973)

商业用地

≤2.0

≤40%

≥20%

40年

1355

680

50

谯城区2024-8

桐乡路以东

柴胡路南侧

汤王大道西侧杜仲路以北

32382.8(48.574)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不大于 5%

≤1.8

≤25%

≥35%

住宅70年商业40年

10220

5110

100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宗地以现状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2025-33、2024-8地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容积率不得≤1.0、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2025年11月18日17:30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一家报名则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土地出让公告下方附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8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1月18日18 :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5年11月26日17:00。

六、挂牌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8日上午10:00止,拍卖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上午10:00,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1.2025-33、2024-8地块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1 年内付清余款。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2025-35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2.2025-33、2024-8地块含地下车位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人防工程)。

3.2025-33、2024-8地块需根据《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02号),宗地配套设施相对集中建设,涉及产业准入、投资限额、税收就业、节能环保、配建义务等监管事项,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监管协议形式依法另行约定,履行监管义务。

4.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2024-8宗地、2025-33宗地位于老城区,为保障规划及城市风貌的一致性,竞买申请人需与周边2025-35宗地三宗地同时报名,联合竞价。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5.2025-33、2024-8地块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推行“交房即发证”。

6.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2025-35地块建设周期为12个月,2024-8 宗地建设周期为24个月,2025-33地块建设周期为36个月。

7.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044623975001999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 号:13110404292000153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7520687781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

账 号:34001888608053002869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2房间)

联系人:袁 彪   联系电话: 0558-5523816、5520602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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