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12月11日拍卖出让婺畔街以东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
金市土让告字[2025]21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网上拍卖出让金华市婺城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总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婺畔街以东、聚英路以南、闻家街以西、婺江西路以北 | 4988.81 | 商业用地(B1) 商务用地(B2) 地下交通运输设施(UG12)地下人民防空设施(UG25)其他地下设施(UG26) | 3.5≤容积率≤4.0 | ≤50% | ≥10% | 70米≤主楼≤80米,副楼≤10米 | 40年 | 4505 | 1352 |
注:具体规划要求详见《金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本次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拍卖出让土地受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设立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网上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宗地内不得建设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私家庄园等。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不设保留价(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详见地块拍卖出让文件。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五、竞买申请:参加拍卖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5年11月20日10时至2025年12月10日15时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报名。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本次拍卖报价时间:
2025年12月11日10时至最高价产生,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本次拍卖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八、拍卖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北楼2626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9-82363482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