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1月15日拍卖出让梅林镇沙埠村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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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交易国告字[2025]12号
经宁国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基本情况
ngs2025-17号地块位于梅林镇沙埠村,出让面积1702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341881007002GB00048W0000000;ngs2025-18号地块位于梅林镇田村村,出让面积18666.7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341881007005GB00037W0000000;ngs2025-19号地块位于汪溪街道渡口村,出让面积3377.7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341881023006GB00041W0000000;ngs2025-20号地块位于中溪镇中溪村,出让面积6430.1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341881008002GB00115W0000000;ngs2025-21号地块位于中溪镇中溪村,出让面积15172.5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341881008002GB00118W0000000。五宗地块的建设要求需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详见出让文本)。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点及竞买保证金等概况: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平方米 | 亩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ngs2025-17 | 梅林镇沙埠村 | 1702 | 2.55 | 商业用地 | 1.0-1.8 | ≤50% | ≥10% | 40年 | 690 | 24 |
ngs2025-18 | 梅林镇田村村 | 18666.7 | 28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0% | 50年 | 210 | 197 |
ngs2025-19 | 汪溪街道渡口村 | 3377.7 | 5.07 | 仓储用地 | ≥0.25 | ≥25% | ≤10% | 50年 | 375 | 64 |
ngs2025-20 | 中溪镇中溪村 | 6430.1 | 9.6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0% | 50年 | 210 | 68 |
ngs2025-21 | 中溪镇中溪村 | 15172.5 | 22.8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0% | 50年 | 210 | 160 |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联合申请需满足:(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2)联合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构成、股份结构以及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相关规定执行。
竞买人在安徽省境内不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失信及其他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失信行为,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竞得资格。
四、付款方式
ngs2025-17号地块竞买人竞得地块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全部缴清。延迟交纳价款的,按每日1‰缴纳延迟部分的违约金。分期支付价款的,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依据财综[2021]19号文件中第三、四项规定,土地出让价款和违约金由宁国市税务局负责催缴。延期付款超过2个月,经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ngs2025-18号、ngs2025-19号、ngs2025-20号和ngs2025-21号该地块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根据2017年第一次土委会会议研究意见,自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不采取分期付款模式。延迟缴纳价款的,按每日1‰缴纳延迟部分的违约金。ngs2025-18号地块土地出让价款和违约金由梅林镇负责催缴;ngs2025-19号地块土地出让价款和违约金由汪溪街道负责催缴;ngs2025-20号和ngs2025-21号地块土地出让价款和违约金由中溪镇负责催缴。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五、公开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14日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提出在线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15:00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26年1月26日15: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26年1月14日15:00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均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人民币15元/平方米/次(1万元整数倍/亩·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26年1月15日15时00分
公开挂牌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月26日15:00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6年1月28日15:00时
拍卖(挂牌)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六楼622室)
七、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 该地块采用网上报名,系统支持皖事通或CA认证,申请人先通过皖事通注册账号或办理CA,然后提出竞买申请,所需资料均以扫描件方式在线完成。待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请竞买人自行打印。如有疑问,可致电0563-2616639或0563-2616620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土地矿权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交易公告最下方“我要竞买”-完成皖事通(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企业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宁国市财政局
工商银行宁国支行:1317090009024940154
汇款用途按照(082001+用途)格式填写
八、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印发〈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3〕2号),ngs2025-18、ngs2025-20和ngs2025-21号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需与项目属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2、ngs2025-18、ngs2025-20和ngs2025-21号地块项目为“带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出让”,受让人按方案建设。
九、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4012790
联 系 人:杨女士、许女士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