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县1月26日至2月6日挂牌出让严桥镇严桥社区等2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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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规告字〔2026〕1号
经无为市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年,万元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供地 类型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价 |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2025-19 | 严桥镇严桥社区 | 575 | 净地 | 商业用地 | 40 | ≤1.5 | ≤45% | ≥10% | 42 | 42 | 1 |
2025-22 | 严桥镇严桥社区 | 254 | 净地 | 商业用地 | 40 | ≤1.5 | ≤45% | ≥10% | 19 | 19 | 1 |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是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5日,到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STPBidder)进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首页指引登录系统,下载《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以及出让文件,并认真阅读。参与报名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五、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请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服务指南”栏目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和“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六、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5日16:00时期间,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报名资料进行报名审核。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6年2月5日17:00时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时间定于:2026年1月26日8:00时至2026年2月6日10:00时。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竞价系统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九、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政府设定保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保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十、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款的20%自动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剩余部分保证金和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土地出让成交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出让成交公示(不少于5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十一、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严桥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出让成交后2年内竣工。
十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地块内建筑须严格按规划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
2.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及配套设施布局。
3.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材质应满足镇区景观要求,同时要求:(1)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绿色建筑设计,空调室外机组、太阳能等设备应统一设计,做好隐蔽处理及预留好安装位置;(2)建筑色彩以灰、白为主,配以橙色等颜色,建筑风格整体宜采用现代风格,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4.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人行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
5.配套设施要求:(1)合理确定停车场地,并满足以下要求:①机动车配建不小于1.0车位/100㎡地上建筑面积;非机动车配建不小于4.0车位/100㎡地上建筑面积,车辆停放场地宜相对集中布局并方便管理。②配套机动车位不低于其停车位总数35%比例配建充电停车位。(2)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配建相应规模或标准的物业服务用房和安防设施。(3)按照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要求,设置相应规模的垃圾收集转运场地及设施。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市二坝路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内)
联系人:黄 磊、汪 贝
联系电话:0553-2532788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