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国土资源局1月6日至1月26日拍卖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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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金华金东区曹宅镇原李子园地块(03省道北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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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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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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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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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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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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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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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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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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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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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曹宅镇原李子园地块(03省道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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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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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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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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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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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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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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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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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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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该宗地以现状整体出让。
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1年1月26日16时前确定上述宗地的具体出让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保留价)。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公开出让文件汇编。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1月26日15时,到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 分局征地办公室(金华银行北侧二楼)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1月26日16时,到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征地办公室(金华银行北侧二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 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6日15时。(法定公休日除外)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月2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出让时间、地点及要求:
1、截止至2011年1月26日16时止,提交申请的竞买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以拍卖方式出让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2011年1 月27日上午9时30分,拍卖地点: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丹溪路861号天和大厦A座九楼)。
2、截止至2011年1月26日16时止,提交申请的竞买人不足三人的,以挂牌方式出让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至2011年2 月14日15时,挂牌申请时间截止至2011年2月14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1年1月27日至2011年2月16日15时止,报价地点为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丹溪路861号天和大厦A座三楼),挂牌地点: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公告栏,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公告栏、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三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本次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和曹宅镇人民政府垂询。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征地办公室(金东区人民政府西侧、金华银行北侧二楼)
网 址:www.landchina.com
联系电话:0579-82065876 82888713
联 系 人: 柴可可 舒志清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帐 号:1307427300001207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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