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国土资源局3月4日至3月17日挂牌出让四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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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位于婺城新区金龙路以东、三三0国道以南等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红线图)
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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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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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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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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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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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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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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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路以东、
三三0国道以南
|
148719
|
二类工业用地
|
>1.2
|
45%<建筑密度≤60%
|
10%<绿地率≤15%
|
50年
|
168
|
1500
|
地块二
|
临江区块金沙街以西、广源路以北
|
70284
|
二类工业用地
|
>1.2
|
45%<建筑密度≤60%
|
10%<绿地率≤15%
|
50年
|
168
|
700
|
地块三
|
栅川区块规划一号路以西、三环公司以南
|
20876
|
二类工业用地
|
>1.2
|
45%<建筑密度≤60%
|
10%<绿地率≤15%
|
50年
|
255
|
350
|
地块四
|
临江区块临江西路以西、通溪路以北
|
25348
|
二类工业用地
|
>1.2
|
40%<建筑密度≤60%
|
10%<绿地率≤15%
|
50年
|
300
|
450
|
地块五
|
临江区块临江西路以西、彩虹路以北
|
82287
|
二类工业用地
|
>1.2
|
40%<建筑密度≤60%
|
10%<绿地率≤15%
|
50年
|
330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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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
宗地 | 产业类型 | 投资强度 | 亩产年税收 | 建设期限 | 其他 |
(万元/公顷) | (万元) | (个月) | |||
地块一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5100 | 5 | 36 | |
地块二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4200 | 5 | 24 | |
地块三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4400 | 5 | 24 | |
地块四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4200 | 5 | 24 |
注: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三、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如非婺城区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则必须按照有关 规定在婺城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企业的出资 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在竞得人按规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变更协议》。
五、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五个地块均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设底价即保留价),确定竞得人的具体标准和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汇编。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12日至3月15日15时,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于2011年2月12日至3月15日15时,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国土资源 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15时,以款到公告指 定银行帐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3月15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时间为2011年3月4日至3月17日15时止,报价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地点: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20%转为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五个地块均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和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垂询。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79-82436215、 82216018
联系人:金寿龙、 李土金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帐 号:1307427300001207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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